对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要求进行了调整。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计量司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交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全国节能监测管理中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湖南省节能监测中心、中国计量协会冶金分会、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
福建仪器校验对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要求进行了调整。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计量司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交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全国节能监测管理中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湖南省节能监测中心、中国计量协会冶金分会、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万路、王顺安、何相助、贾力、李爱仙、辛定国、叶元乔、康治清。